李功勋在全省2010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会议上的讲


时间:2011-12-27 10:25 | 来源:本站原创 | 文章发布:付晓华 | 点击:

  在全省2010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

  省委高校纪工委书记、省教育厅纪检组长  李功勋

  (2011年12月20日)

同志们!

  刚才,省教育厅李敏厅长就搞好学业水平考试的重大意义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、严肃考试工作中的各项纪律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,省招办杨智磊主任就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、安全保密、考风考纪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,希望大家认真学习,深刻领会,切实抓好落实,确保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进行。下面,我就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在学业水平考试中如何发挥监督检查作用,保证学业水平考试平稳进行,再强调三点:

  一、积极参与,为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保驾护航

  我省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进行了两次,还未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关注,甚至还未引起我们各级教育部门的关注,再加上受原来会考的不良影响,在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方面还存在问题,在规范化、制度化和标准化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更要积极参与学业水平考试工作,为该项考试保驾护航。这是全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
 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,首先要认真学习有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制度和规定,熟悉考试各个环节的操作要求。要提高对这项考试的认识,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,积极参与到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,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行政规定,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考务主管部门制订的具体要求,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责。要深入实际和基层,抓住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特点和当前考风考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全方位、不留死角地进行监督检查,确保不出现大面积舞弊和安全保密方面的问题。对于在考试组织过程中,严重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,要依法依纪追求责任。要坚持“在参与中监督,在监督中服务”,积极配合各级考务主管部门,共同完成这次考试的组织工作。

  二、遵纪守法,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

  我省学业水平考试虽然只是进行了两次,但是各项规定、要求还是比较完善的,各项工作都有规可循、有章可依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、规定、要求办事,是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的根本保障。参与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同志,领导也好,普通工作人员也好,监考教师也好,都是国家公职人员,照章办事、认真履行职责是基本要求,每一位都应受到党纪、政纪、法律的约束,都应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监督。同时要认识到,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,承担着为祖国培养建设者的重任,严格按制度办事,教育学生遵纪守法、考出真实成绩,我们才能培养出优秀的下一代,我们的事业才有希望,民族才有希望,国家才有希望。因此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、考务主管部门和高中学校的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认真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既要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的管理工作,又要抓好考试监督工作,一级抓一级,确保考试监督管理工作不留盲区、不留死角。

  三、严肃纪律,加大对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

  全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,要依据国家《保密法》、国家《公务员法》、教育部《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违规处罚规定》和《河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舞弊处理暂行规定》,严肃查处考试工作人员在学业水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舞弊行为,特别是要注意查处各级领导干部在考试中的渎职行为。为了引起大家对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重视,促使学业水平考试考风考纪好转,纪检监察部门要注意会同有关部门,在全省范围内查办一批违纪舞弊案件,处理一些不履行职责、渎职失职、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。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重视投诉反映,注重发现问题苗头,做到“有诉必应、有错必纠、有责必问、有案必查”。对弄虚作假、失职渎职及考场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,要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决不迁就。

  谢谢大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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